設為主頁|收藏本站網站首頁|聯係我們

信息中心

政策文件首 頁>信息中心

關於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級審批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3-08-13點擊數:4134

環發〔2004〕1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環境保護局(廳)、發展和改革委,解放軍環境保護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國家投資體製改革的需要,進一步規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級審批管理,提高辦事效率,根據《國務院關於投資體製改革的決定》,結合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工作實際,現就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級審批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設對環境有影響的項目,不論投資主體、資金來源、項目性質和投資規模,應當依照《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向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二、實行審批製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報送可行性研究報告前完成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手續;實行核準製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提交項目申請報告前完成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手續;實行備案製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辦理備案手續後和項目開工前完成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手續。

  三、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或審批的建設項目,或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報國務院核準或審批的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原則上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審批。

  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並列入本通知附錄的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審批。

  對環境可能造成輕度影響,且未列入本通知附錄的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四、本通知附錄以外的其他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權限,由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程度,結合地方情況提出,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化工、染料、農藥、印染、釀造、製漿造紙、電石、鐵合金、焦炭、電鍍、垃圾焚燒等汙染較重或涉及環境敏感區的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由地市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五、對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發展的能耗物耗高、環境汙染嚴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市場準入條件的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一律不得受理和審批。

  六、上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下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超越法定職權、違反法定程序做出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決定,有權予以撤消。

  七、本通知附錄將根據情況變化適時調整。

  附件: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審批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目錄

   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審批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目錄

  農林水利:國際河流和跨省(區、市)河流上的水庫項目;需中央政府協調的國際河流、涉及跨省(區、市)水資源配置調整的項目;跨流域調水工程;庫容1000萬立方米及以上水庫項目;總投資10億元及以上的其他水利工程;在山區、丘陵區、風沙區實施的總投資5億元及以上造林、林業綜合開發項目。

  煤炭:國家規劃礦區內的煤炭開發項目;年產50萬噸及以上煤炭液化項目。

  電力:在主要河流上建設的和總裝機容量25萬千瓦及以上水電站項目;抽水蓄能電站;火電站;燃煤熱電站;核電站;33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的電網工程。

  石油天然氣:年產100萬噸及以上新油田開發項目;年產20億立方米及以上新氣田開發項目;跨省(區、市)幹線輸油管網項目;跨省(區、市)或年輸氣能力5億立方米及以上輸氣管網項目;進口液化天然氣接收、儲運設施;國家原油存儲設施。

  鐵路:跨省(區、市)或100公裏及以上新建(含增建)項目。

  公路:國道主幹線、西部開發公路幹線、國家高速公路網、跨省(區、市)的公路項目;跨境、跨海灣、跨大江大河(通航段)的獨立公路橋梁、隧道項目。 

  水運:新建港區和年吞吐能力200萬噸及以上煤炭、礦石、油氣專用泊位項目;集裝箱專用碼頭;千噸級以上通航建築物內河航運項目。

  民航:新建機場;總投資10億元及以上擴建機場項目;擴建軍民合用機場。

  鋼鐵:已探明工業儲量5000萬噸及以上規模的鐵礦開發項目和新增生產能力的煉鐵、煉鋼、軋鋼項目。

  焦化:新建及新增年生產能力100萬噸及以上焦炭生產項目;總投資5億元及以上煤焦油綜合加工項目。

  有色:新增生產能力的電解鋁項目、新建氧化鋁項目;總投資5億元及以上的礦山開發項目和其他有色金屬冶煉項目。

  建材:日產5000噸及以上水泥熟料生產項目。

  稀土:礦山開發、冶煉分離和總投資1億元及以上深加工項目。

  黃金:日采選礦石500噸及以上項目。

  石化:新建煉油及擴建一次煉油項目;新建乙烯及改擴建新增能力超過年產20萬噸乙烯項目。

  化工:新建PTA、PX、MDI、TDI項目,以及PTA、PX改造能力超過年產10萬噸的項目;鉻鹽、氰化物生產項目;新建農藥項目;總投資10億元及以上氯乙烯、聚氯乙烯、純堿、甲醇、二甲醚項目。

  化肥:年產50萬噸及以上鉀礦肥項目;總投資10億元及以上合成氨、尿素、磷肥生產項目。

  醫藥:總投資5億元及以上化學製藥項目。

  輕工紡織化纖:年產10萬噸及以上紙漿項目;變性燃料乙醇;總投資5億元及以上糧食和農副產品發酵項目;日產300噸及以上聚酯項目;總投資5億元及以上合成纖維和粘膠纖維生產項目。

  煙草:煙用二醋酸纖維素及絲束項目。

  機械:新建汽車整車項目;新建10萬噸級以上造船設施(船台、船塢)項目。

  電子:總投資10億元及以上的液晶顯示器、芯片、彩色顯像管、玻殼製造項目。

  城建:城市快速軌道交通;跨省(區、市)日調水50萬噸及以上城市供水項目;跨越大江大河(通航段)、重要海灣的城市橋梁、隧道項目。

  社會事業: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國家自然保護區、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區域內總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旅遊開發和資源保護設施,世界自然、文化遺產保護區內總投資3000萬元及以上項目;大型主題公園。

  其他:核設施、絕密工程等特殊性質的項目;放射性廢物庫建設項目;列入《全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的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項目;涉及三級、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建設項目;新物種引進、推廣和轉基因產品生產項目;按國家有關規定需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審批的其他建設項目。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