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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將部署建立跨省流域突發水汙染事件聯防聯控機製

發布時間:2019-03-23點擊數:3088

生態環境部近日印發了《2019年全國環境應急管理工作要點》(以下簡稱《要點》),就做好2019年環境應急管理工作進行了全麵部署,對環境應急管理重點任務做出了要求。

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同誌就《要點》中的重點任務、具體要求等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今年環境應急管理工作重點任務有哪些?

答:擺在第一位的仍然是妥善應對突發環境事件,2019年是建國70周年,妥善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守住環境安全底線尤為重要。生態環境部印發了《關於做好2019年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的通知》(環辦應急〔20199號),已經做了專門部署,所以《要點》沒有再次提出詳細要求。

在確保妥善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前提下,重點推進8項相對常態化的環境應急管理工作:一是落實“5·24”要求,主動做好事件信息公開,二是建立跨省流域水汙染信息通報製度,三是推動完成丹江口庫區預案編製試點工作,四是推進化工園區有毒有害氣體預警體係建設,五是進一步強化環境應急培訓,六是盡快完善環境應急專家庫,七是推進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八是不斷加強環保舉報辦理工作。此外,建立跨省流域上下遊突發水汙染事件聯防聯控機製也是非常重要而緊迫的任務,生態環境部將專門發文部署。

總體來說,這個工作部署,符合環境應急日常抓管理、出事抓應對的客觀要求。應急處置是重點,日常管理是基礎,兩者互為因果、互相影響。隻有常態、非常態都做好了,才能真正保障環境安全。

問:為什麼要有事沒事當有事準備、大事小事當大事對待

答:非常態工作,本身就具有突發性。突發環境事件根據嚴重程度分為4級,若延誤時機、處置不當,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可演變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甚至可能惡化為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這就要求我們要時刻警惕、保持敏感,堅持有事沒事當有事準備、大事小事當大事對待,慎重對待每一起事件,小心無大錯。

問:五個第一時間包括哪些內容?

答: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要第一時間報告,立即按規定向本級政府、上級環保部門等報送信息;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及時核清事實、查明情況,掌握第一手資料,提出防控措施建議;第一時間開展監測,準確掌握汙染物擴散和環境質量變化情況,為科學處置提供依據;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信息,及時將事件真相和生態環境部門所做的工作告知媒體、群眾,主動引導社會輿論,維護社會穩定;第一時間組織開展調查,主動調查事故原因,迅速排查汙染源,采取有效處置措施,減小汙染損失和生態破壞程度。

問:三個不放過包括哪些內容?

答:三個不放過是指事件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件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隻有把事件原因查清楚了,才能吸取教訓,避免再犯;隻有把相關責任人追責了,才能以儆效尤,震懾環境違法行為;隻有把整改措施落實了,才能消除隱患,確保環境安全。

問:“5·24”要求是什麼?為什麼要落實這個要求?

答:“5·24”要求是指,發生重特大或敏感突發環境事件後,5小時內要發布權威信息,24小時內要舉行新聞發布會。

這是《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麵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中的要求,即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要快速反應,最遲要在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並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布權威信息,有關地方和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帶頭主動發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類,突發環境事件屬於事故災難類。所以,突發環境事件的相關信息公開也應執行這個要求。

問:南陽思路的內容是什麼?

答:河南省南陽市對淇河實施了以空間換時間的一河一策一圖的處置預案。一河,就是逐河調查掌握水文、閘壩、流域環境風險等基本信息。一策,就是根據河流實際情況,提前找好築壩蓄汙具體位置,把汙水導出來截流住,再采取物理、化學、生物降解等方法,把汙染物處置掉,同時把上遊清水導下去。一圖,就是形成突發環境事件情景應對示意圖,將河流基礎信息、不同事件情景應對方法疊加,實行掛圖作戰。我們概括為南陽思路

2、生態環境部:2019年全國大氣汙染防治工作要點

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2019年全國大氣汙染防治工作要點》(以下簡稱《工作要點》),指導各地紮實做好2019年度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根據《工作要點》提出的大氣環境目標,2019年,全國未達標城市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同比下降2%,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率達到79.4%;全國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總量同比削減3%

此外,《工作要點》提出要深入開展大氣環境綜合管理、穩步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加快優化能源結構、打好柴油貨車汙染治理攻堅戰、深入開展麵源汙染治理、推進重點區域聯防聯控、積極應對重汙染天氣、夯實大氣環境管理基礎、積極做好環境噪聲汙染防治工作等9個方麵的重要工作。

2019年全國大氣汙染防治工作要點

為深入貫徹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全麵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三年行動計劃》)有關要求,指導各地紮實做好2019年度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特製訂本工作要點。

一、全麵完成大氣環境目標

2019年,全國未達標城市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同比下降2%,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率達到79.4%;全國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總量同比削減3%

二、深入開展大氣環境綜合管理

  (一)組織召開全國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會議。深入總結近年來全國大氣汙染治理工作經驗和做法,全麵分析當前大氣環境形勢和麵臨的深層次問題,安排部署下一步重點工作任務。

  (二)組織開展《三年行動計劃》考核評估。製定評分細則,將《三年行動計劃》落實情況納入汙染防治攻堅戰年度考核。秋冬季期間,每月通報重點區域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戰實施情況,對完不成任務的嚴肅問責。對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進度緩慢或惡化的地區,每季度開展預警。

  (三)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及時調度《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重點任務細化分工方案》重點措施進展情況,督促各有關部門按時限要求完成任務。

  (四)強化監督督察。深入開展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堅持問題導向,緊盯中央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區域大氣環境問題,加強機動式、點穴式專項督察,切實落實地方黨委、政府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繼續組織全國執法力量,對重點區域開展強化監督。

三、穩步推進產業結構調整

  (五)加大落後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穩步推進化解鋼鐵、煤炭過剩產能,積極穩妥化解煤電過剩產能;重點區域完成散亂汙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

  (六)加快製修訂重點行業排放標準。印發《製藥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製標準》和《塗料、油墨及膠粘劑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等,加快農藥、家具製造、人造板、印刷、日用玻璃、鑄造等行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製修訂工作,並加強與相應配套監測方法標準的銜接。鼓勵各地製定實施更加嚴格的地方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

  (七)深入開展工業企業提標改造。推進西部地區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實施超低排放改造;推進鋼鐵企業實施超低排放改造。製定實施工業爐窯治理專項行動方案,指導各地建立管理清單,實施分類治理。

  (八)加快推進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製定實施重點行業VOCs綜合整治技術方案,明確石化、化工、工業塗裝、包裝印刷等行業的治理要求。重點區域在2019年內完成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製定出台塗料等產品VOCs含量限值國家標準。

  (九)強化有毒有害大氣汙染物管理。根據《有毒有害大氣汙染物名錄(2018年)》,落實企業履行源頭風險管理責任,建立環境風險預警體係,完善有毒有害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依法納入排汙許可管理,並督促企業按要求開展有毒有害大氣汙染物排放監測。

  (十)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ODS)淘汰管理。指導各地依據《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做好監督管理工作,完善地方保護臭氧層部門協調工作機製,做好2019ODS數據統計工作。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行為。舉辦保護臭氧層日紀念活動。

四、加快優化能源結構

  (十一)重點地區繼續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製。積極配合發展改革委研究製定重點地區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和清潔高效利用管理辦法。指導各地加快煤炭消費總量削減任務分解落實,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潔利用的原則,重點削減非電力用煤。

  (十二)穩步推進北方地區清潔取暖。按照以氣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後破的原則,加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和汾渭平原散煤治理力度,統籌兼顧溫暖過冬與清潔取暖,配合有關部門加強重點區域氣源電源供應保障。

  (十三)開展鍋爐綜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鍋爐淘汰力度,重點區域加快淘汰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推進65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推進燃氣鍋爐實施低氮燃燒改造。

五、打好柴油貨車汙染治理攻堅戰

  (十四)全麵加強柴油車環保達標監管。全麵貫徹落實《柴油貨車汙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嚴厲打擊生產進口銷售不達標車輛、不按規定公開機動車環保信息,以及尾氣檢驗機構弄虛作假、屏蔽和篡改車載診斷係統等違法行為。強化老舊柴油車、燃氣車等高排放車輛監管,推進在用汽車排放檢測與強製維護製度。深化放管服改革,積極推進貨運車輛三檢合一

  (十五)加大非道路移動機械環境監管力度。加強對新生產發動機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檢查,重點查驗汙染控製裝置和環保信息公開情況,實現重點車型全覆蓋。加快出台非道路國四排放標準,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統一編碼登記;重點區域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控製區劃定,嚴格執法監管。

  (十六)大力開展油品整治專項行動。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全麵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並軌。推動有關部門大力開展黑加油站點、流動加油罐車、假劣尿素專項整治行動,堅決清除、徹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的黑加油站(車)。

  (十七)積極推進交通運輸結構調整。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推進煤炭、礦石等大宗貨物中長距離運輸公轉鐵,大幅提升鐵路、水路貨運比例,加快解決鐵路接駁的最後一公裏問題。

  (十八)加強移動源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加快建設完善天地車人一體化的移動源排放監控體係,推動重型柴油車安裝遠程在線監控、運輸通道建設遙測點位、工程機械安裝排放監控係統,構建全國互聯互通、共建共享的移動源環境監管平台。製定油氣回收在線監控技術規範。加強基層機動車環境監管能力建設,提高監管執法人員專業化水平。

六、深入開展麵源汙染治理

  (十九)嚴格控製秸稈露天焚燒。完善通報工作機製,利用衛星遙感等技術手段,指導各地特別是東北地區切實加強秸稈露天焚燒管控,推動地方各級政府實施網格化管理,落實秸稈禁燒主體責任。

  (二十)實施重點區域降塵評估。重點區域城市各區縣開展降塵量監測,每月通報各城市降塵情況及變化情況。

七、紮實推進重點區域聯防聯控

  (二十一)部署重點區域聯防聯控工作。組織召開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汙染防治領導小組會議、長三角區域大氣汙染防治協作小組會議和汾渭平原大氣汙染防治協作小組會議;定期召開領導小組(協作小組)辦公室會議。製定實施重點區域2019-2020年秋冬季攻堅行動方案,抓好重點時段汙染治理。指導成渝、武漢城市群、北部灣、珠三角等地區推進區域大氣汙染聯防聯控;切實做好重大活動環境空氣質量保障工作。

  (二十二)深化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汙染聯防聯控。起草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汙染防治條例草案,研究製定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機動車大氣汙染監管辦法等配套規章製度。完善聯防聯控工作機製,細化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環評、統一監測、統一執法運行規則並組織實施。紮實推進北方地區清潔取暖、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交通運輸結構調整等重點工作。

  (二十三)持續推進長三角地區大氣汙染聯防聯控。涉VOCs重點行業加嚴排放控製,推進區域統一控製要求。開展重點行業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製定區域港口貨運和集裝箱轉運專項治理方案,所有港口實施二階段船舶排放控製區措施,深化岸電應用試點港區;建立區域執法互督互學長效工作機製,實現超級站數據長期共享,建立機動車環保信息更新機製。

  (二十四)加快完善汾渭平原大氣汙染防治協作機製。建立健全區域空氣質量預測預報、重汙染天氣預警會商、快速應急響應和協作檢查機製。開展重點行業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製定實施2019年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工作方案,加快台塬階地和丘陵地區散煤治理。對散亂汙企業及集群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綜合整治工作機製。開展黑加油站點聯合治理攻堅行動。

八、積極應對重汙染天氣

  (二十五)切實提高區域預測預報能力。六大區域預報中心實現7-10天預報能力,指導汾渭平原、東北地區、成渝地區、武漢城市群、長株潭城市群、烏昌石城市群等提升區域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長三角和西北區域空氣質量預測預報中心分別建立區域內、區域間定期會商機製,及時通報預警提示信息。

  (二十六)修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指導各地統一預警分級標準。指導重點區域80個城市完成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新一輪修訂工作,夯實應急減排措施。推動遼寧、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等6省(市)完成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和應急減排清單編製工作。

九、夯實大氣環境管理基礎

  (二十七)完善環境監測網絡。開展城市環境空氣質量例行監測及排名。加強區縣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網絡建設,並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實現數據直聯。國家級新區、高新區、重點工業園區及港口設置空氣質量監測站點。指導全國93個城市開展PM2.5組分監測、78個城市開展環境空氣VOCs例行監測。

  (二十八)強化重點汙染源自動監控體係建設。研究推動高架源、VOCs排放重點源列入重點排汙單位名錄,並納入排汙許可管理範圍,強化證後管理;督促企業依證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落實自行監測要求,重點區域基本完成安裝任務。

  (二十九)持續推進大氣重汙染成因與治理攻關項目。深入分析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重汙染成因,持續開展區域源解析業務化試點工作,深化“2+26”城市駐點跟蹤研究。指導做好汾渭平原城市駐點研究工作。

  (三十)組織編製大氣汙染物排放清單。結合第二次汙染源普查,指導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各城市編製完成2018年大氣汙染源排放清單,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各城市完成排放清單更新,鼓勵其他有條件的城市開展清單編製工作。

十、積極做好環境噪聲汙染防治工作

  (三十一)做好環境噪聲管理工作。組織編製全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報告,指導地級及以上城市完成聲功能區調整和劃定工作。

  (三十二)推動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實施情況專題調研,對重大管理製度進行研究,做好修法前期工作,積極探索將環境噪聲納入排汙許可管理。

3、關於印發《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

環辦環評[2019]20

關於印發《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規範並指導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工作,我部組織製定了《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技術指南(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參考執行。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938

抄送: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商務部、海洋局、鐵路局、民航局綜合司(辦公廳、辦公室),各派出機構、直屬單位。

4、關於公開征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製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及其配套文件意見的通知

環辦環評函[2019]217

關於公開征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製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及其配套文件意見的通知

為規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製行為,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事中事後監管,維護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服務市場秩序,保障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我部組織起草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製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擬以部門規章形式發布。

現將該辦法征求意見稿以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製能力建設指南(征求意見稿)》《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製失信行為記分辦法(征求意見稿)》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製單位和編製人員信息公開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等3項配套文件一並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各有關單位和個人均可於201943日前將書麵意見和建議反饋我部。

聯係人: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馬園園、應利

電話:(0106655642866556408

傳真:(01066556428

郵箱:huanpingsizonghechu@mee.gov.cn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115

郵政編碼:100035

附件: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製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製能力建設指南(征求意見稿)

3.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製失信行為記分辦法(征求意見稿)

4.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製單位和編製人員信息公開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

5.《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製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及其配套文件編製說明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9228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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